关于中价协电力专委会换届有关事宜的通知

from: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date:2013-02-26

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文件

电专委﹝2013﹞2号

关于中价协电力专委会换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委会章程》规定,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委会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负责电力工程造价专业发展课题研究、标准、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审查、宣贯和推广。
  (二)研究电力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执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及管理相关问题研究。
  (三)负责电力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及论文评选,以及向上一级管理单位的推荐。
  (四)组织全国性电力工程造价专业对外交往、成果交流及有关重大学术活动。
  (五) 负责先进单位会员和先进个人会员的评审。
  (六)经同意和授权,开展工程造价相关业务活动。

  二、专委会委员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二)热爱电力工程造价事业,愿意为我国电力工程造价专业提供相关服务。
  (三)有较深的工程造价管理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及教学等工作经验。
  (四) 具有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 从事电力工程造价专业管理、教育及咨询等相关业务工作15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并能胜任专家专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本届专委员换届原则及办法

  本届专委员将对原有专家因工作变动、信息资料缺失或长期不参加专委会相关工作的,依据专委会章程规定予以适当调整。换届原则如下:
  (一) 专委会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原则上应推荐副局级以上领导)、秘书长1名。
  (二) 专委会委员会由电力行业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向电力专委会秘书处推荐专家。
  (三)换届的程序为各单位推荐、专委会秘书处(设在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审定。推荐的专委会的专家,需填写《电力专委会第四届专家个人推荐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报送至电力专委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

  邮    编:100076

  联 系 人:徐敏

  联系电话:010-63415624

附件:

第四届电力专委会专家个人推荐表
关于中价协电力专委会换届有关事宜的通知-1 30984ca99680a8fc2c089e7870a0e673.docx (11.92 KB)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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