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from: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date:2022-07-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第一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标委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为使秘书处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第一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标委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电联科技中心),是标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标委会的日常工作,行政上接受中电联科技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管理。秘书处实行主任委员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组成。因临时工作需要,经秘书长批准,可临时聘任工作人员协助处理秘书处事务。

第四条 秘书处工作人员任职条件。

秘书长: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本领域研究或标准化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副秘书长: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本领域研究或标准化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秘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领域研究或标准化工作,熟悉文秘业务和办公自动化技术,有一定外语水平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五条 岗位职责。

秘书长:在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秘书处全面工作。

(1)审核标委会及秘书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体标准下年度计划项目的建议,确定团体标准本年度制修订计划的下达、实施和检查;

(2)领导标准体系表的编制、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

(3)领导、监督、落实标准起草和审定工作,把好标准的技术质量关;

(4)确定标准宣贯计划,调查、分析标准实施情况;

(5)代表秘书处签署有关文件或协议;

(6)审核标委会、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文件。监督检查秘书处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履行工作职能,协助秘书长组织落实秘书处各项工作:

(1)组织标委会及秘书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拟定,团体标准本年度制修订计划的下达、实施和检查;团体标准下年度计划项目建议的拟定与协调事宜;

(2)组织标准体系表的编制、修改、补充和完善;

(3)协助组织、监督、落实标准起草和审定工作,把好标准的技术质量关;

(4)拟定标准宣贯计划,调查、分析标准实施情况;

(5)代表秘书处签署有关文件或协议;

(6)拟定标委会、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文件。处理秘书处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7)协助组织标委会内部资料的编辑、出版和发行。

秘书:承担秘书处的日常具体工作,包括:

(1)参与标准体系表的编制、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的制定和上报、标准计划任务的下达;

(2)参与标准制修订过程的跟踪检查、监督、协调,标准送审稿的初审,会审、函审工作的组织,报批稿的上报;

(3)参与标准复审计划、宣贯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参与前瞻性标准化项目研究和重要标准的起草;

(5)联络委员、标准起草单位,发放有关资料;

(6)在秘书长指导下协助起草有关文件、翻译外文资料、编辑出版内部资料;

(7)编制有关管理文件,开展网上审查与交流;

(8)秘书处办公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9)标委会和秘书处收、发文登记、资料建档;

(10)受秘书长委托,代表秘书处处理有关业务。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六条 秘书处办公会议;秘书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检查、布置工作;进行阶段工作小结;秘书处工作人员均应建立工作日记,对个人分管的工作做出计划和安排。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委员同意可召开主任委员办公会议。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由主任委员(或授权的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专家工作会议可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秘书处派员参加。主任委员办公会议、专家工作会议结束后均应就会议内容和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与会领导或专家签字,秘书处存档。

第八条 标委会委员全体会议由秘书处召集,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委员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就标委会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做出决策。必要时经主任委员批准,可临时召开委员全体会议,商讨专项工作或审查标准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九条 标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由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财务处负责,设立单独账目,并代为管理。

第十条 经费中每项开支应由秘书处提出,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签字。超过万元的费用应经秘书长审批后方可支出。超过十万元的费用应经主任委员审批后方可支出。

第十一条 秘书处每年向标委会报告上一年度财务开支情况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由主任委员审定,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财务处备案。秘书处负责筹集标委会活动经费,包括咨询服务、赞助、捐赠等,并负责标委会工作经费的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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