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能源供需回顾与明年形势研判

from: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date:2022-12-05

  编者按:

  岁末之时,亦是复盘前瞻之际。今年以来,面对全球能源供需格局的深刻变化,中国能源行业锚定“双碳”目标,着力夯实能源安全基石,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努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能源供应链、产业链弹性韧性进一步增强,有效应对了全球能源供应的巨大波动。未来一个时期,面对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能源市场上的一些不确定性,主管部门该如何决策,能源行业该如何发力,能源企业该如何布局?为此,本报推出“复盘2022前瞻2023”专栏,希望为这些“时代之问”探寻应对之策。

  2022年我国能源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各项决策部署,能源保供能力不断提升。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国民经济延续恢复发展态势,能源消费同比增长2.5%-2.6%,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8%左右。预计2023年,经济稳步回升,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

  2022年能源生产与消费分析

  (一)国内经济呈现回稳向上态势

  受疫情反弹影响,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呈现二次探底、再回升的“V”型变化特点。面对2021年年底的经济下行压力,宏观政策前置发力,一季度经济增速有所回升。4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俄乌克冲突影响,我国多项经济指标大幅走弱。5月,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好转,主要宏观指标降幅收窄。在疫情缓和与更多稳定经济大盘的政策措施落地作用下,6月份主要经济指标企稳回升,供需两端加快恢复。7-9月,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稳增长政策持续落地,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恢复。今年四季度,外需拉动趋弱,疫情多发散发拖累消费,但随着我国将继续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面落地、充分显效,巩固和拓展了经济回稳向上态势,后续经济恢复的预期和信心持续增强。

  (二)能源生产保持稳定,能源消费持续增长

  《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4.1亿吨标准煤左右,近三年每年能源净进口量10亿吨标准煤左右(2021年11亿吨标准煤)。根据1-10月份进口情况,预计2022年进口量约为10亿吨标准煤左右。

  根据初步测算,前三季度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2.5%。预计全年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2.5%-2.6%,为53.7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为17.3%左右。煤炭占比提高0.4个百分点,石油下降0.7个百分点,天然气下降0.3个百分点。

  (三)煤炭生产同比减少,电煤库存处于高位

  国内生产方面,煤炭企业扎实做好煤炭增产增供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挖潜增产,煤炭产能稳步释放,煤矿开工率维持高位,煤炭产量同比快速增长。1-10月,生产原煤36.9亿吨,同比增长10.0%。进口方面,受全球能源供需紧张影响,进口煤和内贸煤价格倒挂,煤炭进口意愿受到抑制,1-10月我国进口煤炭2.3亿吨,同比下降10.5%。

  煤价高位运行,但总体在合理区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设定了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山西地区热值5500千卡的煤价合理区间为370-570元/吨,陕西为320-520元/吨,蒙西为260-460元/吨,蒙东为200-300元/吨。现货价格上限不超过中长期价格上限的50%。由于国家采取了加强中长期合同履约率监管等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今年以来煤价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

  电煤库存处于历史高位。在保供稳价政策引导下,全国电厂库存水平同比大幅增长。迎峰度夏前,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达到1.6亿吨以上,同比增加5000多万吨,可用天数32天。迎峰度夏期间(6-8月),电煤供需两旺,电煤库存充足,处于历史最高水平。9月以来,电煤供应持续向好,全国统调电厂存煤保持在1.7亿吨以上,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约1倍。

  (四)油、气生产同比增长,价格震荡下行

  原油生产同比上升、进口同比下降,国际原油震荡下行。1-10月,生产原油17098万吨,同比增长3.0%;进口原油41353万吨,同比下降2.7%。截至11月20日,布伦特原油现货离岸价格为87.41美元/桶,较今年高点已下降约34%。

  天然气生产同比上升、进口同比下降,天然气价格下降。1-10月,生产天然气178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0%;进口天然气8874万吨,同比下降10.4%。国内天然气价格下降,11月上旬,国内液化天然气(LNG)价格为6154元/吨,环比下降10.4%;液化石油气(LPG)价格为5323元/吨,环比下降0.4%。

  (五)电力供应较快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8%

  1-10月,从电力需求看,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8%,逐月增速波动较大。分产业看,三次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分别为9.9%、1.7%、4.2%、12.6%,受极端高温天气影响,居民生活用电两位数增长,成为用电增长主要拉动力。从电力供应看,截至10月底,装机容量为25.0亿千瓦,同比增长8.3%。从电力供需平衡看,受高温干旱天气影响,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平衡面临空前严峻挑战,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陕西、四川、重庆等省市先后执行负荷管理措施,川渝地区首次在汛期出现“电力电量双缺”。

  立足全年,从电力需求来看,经济方面,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四季度经济增速继续回升;气温方面,国家气候中心预计今冬明春气温较常年同期略偏高,但仍可能发生阶段性强降温过程,采暖电量将平稳增长,预计2022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8%左右。从电力供应看,预计全国新增发电装机总规模约2.8亿千瓦,年底装机容量为26.4亿千瓦,比上年增长11.1%。从电力供需平衡看,预计今冬明春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偏紧,华东、华中、西南电网电力供需紧张。

  2023年能源供需形势研判

  (一)经济稳步回升,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

  总体来看,2023年,国际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仍存在不确定性。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外需动能减弱,我国出口难以保持较快增长。国内疫情管控更加科学,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逐步减弱,国内消费、投资成为国内经济平稳增长的主要动力,消费的支撑作用增强。政策持续支撑,投资保持平稳。先进制造业投资增速提升,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稳地产政策下房地产投资恢复性增长。疫情防控更加精准,疫情对消费及服务业活动影响进一步减小,消费增速将显著回升。参照权威机构预测结果,预计2023年全国GDP增速为5.0%左右,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分别为5.8%、41.0%和53.2%。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能耗双控考核方式调整、新基建发展、能效提升、能源替代等因素,预计2023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5亿吨标准煤左右,增速达3%左右,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8%以上。

  (二)煤炭供需基本平衡,煤价逐渐进入合理区间。

  2023年大概率煤炭产量同比上升、进口同比减少,产能投放力度和供应能力增量较大。今年上半年煤炭需求较弱,明年煤炭需求主要受“保交楼”政策、疫情、国际形势的影响。目前来看,稳住基本盘最有效、最见效的手段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明年传统经济对煤炭的需求比今年5-9月中旬的情况要强,但是全年整体需求与今年基本持平。电力行业主要决定了需求的总量,随着风光核发电占比上升,预计明年电煤需求增幅较小。综合来看,供给侧增速较快,需求侧增速较低,煤炭供需朝宽松方向发展,叠加油气价格高位运行挤压进口量,明年煤炭供需基本平衡,煤价逐渐进入合理区间。

  (三)油气供需博弈加剧,价格持续高位震荡。

  欧盟对俄罗斯原油的禁令临近,且OPEC收紧原油供给端,但出于对经济衰退的担忧,近期原油市场疲软。中短期,原油价格仍将围绕80-100美元/桶高位震荡,甚至仍有上涨的可能性。当前美国天然气库存持续维持历史较低水平,受地缘政治影响,欧洲或持续维持增加LNG 进口以减少对俄罗斯管道气依赖,而美国为欧洲LNG 进口主要供应国,不能排除2023年全球天然气荒的可能性。在当前全球供需格局下,叠加地缘政治的影响尚未消退,油气价格仍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处于高位震荡区间,我国进口量可能进一步缩减。

  (四)电力需求稳步增长,供需平衡偏紧。

  从电力需求来看,经济方面,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国内经济逆势上行,但仍落后于潜在增长水平;气温方面,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当前拉尼娜事件将延续到2023年冬季,通常发生拉尼娜事件后,我国大部地区冬季气温将较常年同期偏低;加之全球变暖背景下,夏季气温较常年同期大概率偏高,气温因素仍将在2023年用电增长中发挥正向作用,预计202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从电力供应看,预计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约3.2亿千瓦,年底装机容量为29.6亿千瓦,比上年增长12.2%。从电力供需平衡看,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预计全国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华北、华东、华中、西南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紧张。

  能源形势应对建议

  一是做好极端天气下能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气象因素对能源电力系统的影响日益增大,极端天气下能源供应难以保障。今年夏季受罕见高温干旱天气影响,四川部分主力水电厂水库相继见底,8月中旬四川水电日发电量较7月初断崖式下降5成左右。预计2023年夏季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高,大概率出现大范围持续性高温天气,亟需建立极端天气下能源供需分析的研究框架和方法理论,提高能源供需预测准确度。

  二是构建能源安全预警体系。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信息沟通制度,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供、耗、存监测,加强水情跟踪监测,提升水情预报准确性。加强能源安全应急保障制度建设,针对安全警戒线下的供应主体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督考核,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和国民经济稳定运行。

  三是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强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新增建设规模、装机布局和开发时序,深化水新联动柔性调度机制应用,推动风电、光伏电站按需求配置储能装置,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建设储能电站,不断拓展清洁能源消纳空间。

  文 | 刘之琳 刘青 姚力 郑海峰 李江涛,作者均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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